希拉蕊小贏23萬票 約千分之二
選舉人團票大輸
成為美國總統選舉的第五位多數落選人
早上搭計程車
跟司機聊聊
美國選舉人團制度設計的考量
1 兼顧小州權利
以最初制憲會議的十三州為例 至少三分之二州通過 憲法才生效 就要九州同意 照顧小州的精神當然惹得南北兩大州紐約 維吉尼亞不爽快 就是不同意 直到新罕布夏成為第九個通過的州 才通過憲法
2 降低爭議
以當年的遼闊 交通不發達 一旦票數產生爭議 將很麻煩
舉這次為例 只差千分之二 若根據台灣選舉制度 川普就可要求全美驗票 問題會很多
3抑制賄選和欺騙
美國選舉也是一路從賄選 欺騙 演化而來的
選舉人團可修正地區買票賄選對全國選情的影響
4 修正演化
選舉人團是最初的制度設計 但贏家全拿的制度 並不是最初的設計
是根據兩次總統選舉出現的怪異 而修正的 美國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